依据南京必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设立“苏州大学‘必翔’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协议,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参评对象:唐仲英医学研究院全体博、硕士研究生。
评选时间:定于每年11月份。
奖励金额及名额:“必翔”奖学金每年奖励总金额为3万元人民币,共奖励2名,原则上1人2万,1人1万,主要用于奖励每年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中取得突出成果者。
评选标准: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科基础扎实、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科研素质;
3、积极参加研究院各项活动。
(二)成果要求
1、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苏州大学唐仲英医学研究院或苏州大学唐仲英血液学研究中心;
2、申请人需作为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只核计一人次;
3、论文须为研究性论文,并提供PDF版本(以每年评定时间为节点);
4、申请奖励额度为2万的科研成果基本要求:至少发表1区论文1篇,近五年平均影响因子须大于5;申请奖励额度为1万的科研成果基本要求:至少发表2区论文1篇,近五年平均影响因子须大于3。
五、评定工作小组
叶明昌 陈巧巧 李国平
六、评选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苏州大学“必翔”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2、经导师确认推荐,由奖学金评初评定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候选名单并公示;
3、结果通报南京必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举行颁奖仪式。
苏州大学唐仲英医学研究院
2013年5月16日